
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是確保施工人員安全的重要環節,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
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按標準佩戴好安全帽,以防止或減輕人的頭部受到外力傷害。
安全帶:凡在高處作業或懸空作業的人員,必須系掛好符合標準和作業要求的安全帶,以防止高處墜落。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能打結、續接使用,并可靠地掛在牢固的地方。
防滑鞋:高處作業人員應穿防滑鞋,以防止因地面濕滑或不平而摔倒。
二、作業環境的安全防護
安全網: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掛安全網,以防止人或物體從高處墜落。凡無外腳手架作為防護的施工,必須在第一層或離地高度4m(也有規定為6m)處設一道固定安全網,每隔一定高度(如12m)再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并同時設一道隨墻體逐層上升的安全網。
防護欄桿:在臨邊作業處,如基坑周邊無防護的陽臺、料臺與懸挑平臺上,在無防護的樓層、樓面作業處等,應設置防護欄桿,以防止人員從邊緣墜落。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也可在欄桿下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一定標準(如18厘米)的擋腳板。
孔洞加蓋:對于洞口作業,如建筑物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板等措施,以防止人員或物體從洞口墜落。
三、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攀登作業: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隨意利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攀登。所使用的梯子應事先按有關標準加以檢查和驗收。
懸空作業:進行懸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并視具體情況設防護欄桿、搭設腳手架、操作平臺等。作業所用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技術鑒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交叉作業:在交叉作業中,應注意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上層可能墜落的范圍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如張拉安全網等。
四、其他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警示與監護:在高處作業范圍以及高處落物的傷害范圍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進行安全監護,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范圍和落物傷人。
安全檢查與驗收: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
天氣條件:遇大風、濃霧、大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身體檢查與培訓: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患有不適宜高處作業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同時,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綜上所述,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涉及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作業環境的安全防護、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護以及其他安全防護措施等多個方面。這些措施的實施可以有效降低高處作業的風險,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